合肥市2008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23日公布,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确定为12%,而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则为16%,这意味着,合肥地区职工,今年工资最高可增长16%。
新公布的该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相关要求,结合该市的实际情况,要求各企业在上年度本企业实际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的调整幅度,以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2%作为工资增长基准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的企业,可按基准线增加职工工资;微利、扭亏或减亏的企业,按照工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的原则,工资增长幅度应控制在基准线以内;上年工资水平相当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两倍及以上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应控制在基准线以内。
指导线以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6%作为工资增长的上线。实现利润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可按上线执行,一般不应超过。以职工货币平均工资零增长作为工资增长的下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文章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