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地税局全面落实下岗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截止8月底,5年累计为2530多户下岗失业再就业个体工商户减免地方各税1620多万元,减免工本费80.2万元,惠及下岗职工3880多人。 自2003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以来,张家界市地税局不定期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下岗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减免金额和执行期限。 按照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与相结合,每年于4月份税收宣传月,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办税大厅,印发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纳税人充分了解和运用政策,并帮助监督政策落实。 张家界市地税局通过“一核二查三审四批”基本程序加强下岗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管理:即办税服务接到纳税户递交的办证和减免税申请后,仔细核实纳税人的身份和证照号码,然后由管户税收管理员实地核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经营状况等,形成调查报告,录入征管信息,按户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税台账,然后由税务分局分管局长签署减免意见,最后由区县局税政科或区县局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与此同时,定期对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户张榜公示,不定期对纳税户发票管理、身份证、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另外,张家界市地税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助推下岗再就业人员致富。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前3个月派对专人听下户取纳税户的就业意向,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反馈当前辖区就业现状,为纳税人出好点子、当好参谋,积极扶持纳税人创业兴业,据调查,全市2006年12月31日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520多户已成功实现了第二次创业,纳税规模均达到或超过了减免税规模,其中150多户注册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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