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将在明年5-10月推行便民全程代办服务,市民“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把事办好”
到2009年底,沈阳市民坐在家里打一个电话,就会有专人替您去办理社会保障等业务。
昨日,沈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文件,要求在沈阳市各区、县(市)范围内推行便民全程代办服务。
过去,为办成一件事,常常要托亲戚找朋友,跑多趟,但由于不了解机关的办事程序和要求,常常会跑冤枉路,花冤枉钱。
2009年底,沈阳市将形成三级便民全程服务机制。在区、县(市)的行政审批中心,将设置便民全程代办服务窗口;街道、乡镇一级,成立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便民全程代办服务窗口;社区、村一级,设立便民全程代办服务点,由社区和村干部担任代办服务员。
“不吸您一根烟,不吃您一口饭,不花您一分钱,有事替您办。 ”——“为民代办”让市民“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把事办好。 ”
计划生育、民政优抚、林木采伐、社会保障、农民宅基地审批、退耕护林补贴发放等项纳入全程代办服务。
申请人到所在社区、村级全程代办服务点办理事项,各全程代办服务点将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受理机构要进行登记,填写《便民全程代办服务承办表》,告知申请人承办时限,并确定代办服务员。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代办服务点将告知申请人。
社区、村全程代办服务点受到群众办事申请后,能办理的直接办理,不能办理的由代办服务员送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收到群众办事申请后,能办理的直接办理,不能办理的由街道、乡镇代办服务员送到区、县(市)行政审批中心或区、县(市)直属单位全程代办。承办事项办结后,代办服务员要逐级将承办件返回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
便民全程代办服务将在2009年5月-10月实施,并在2009年11-12月进行检查考核。在沈阳市全面推广之前,已在法库和新民两县的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