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劳就[2001]283号
三县四区劳动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市直各部门:
为做好我市就业工作,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工商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2001]2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结合中共合肥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合发[2001]22号)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
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