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规范、有序发展,使hfbb创业园充分发挥再就业基地的作用,探索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现就加强百帮创业园管理,提出若干意见:
一、进入百帮创业园的条件
1、须持有《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2、符合劳动密集型的要求,鼓励发展包括机械加工、电子、服装、食品等小型加工、小型制造类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3、各类进园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原则上人均占用场地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
4、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在园期限为3年。
5、必须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
二、百帮创业园的有关政策扶持
进入百帮创业园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其税、费减免政策、小额贷款等政策,按已出台的政策继续执行。同时按照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安排的增加就业岗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作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零四1327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零四]27号文一52—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劳社秘[零四-]192号)规定,经研究,对进入百帮创业园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给予以下扶持:
1、对进入百帮创业园创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自入园之日起,1年内免缴房租、减半缴纳水电费;第二年房租减半缴纳(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元),水电费均按园区内正常的价格计算;3年内免缴物管费、卫生费、治安费和环保费。
2、对进入百帮创业园创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额贷款承贷银行及担保机构应简化贷款程序,取消反担保门槛,使每一个进入创业园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只要提出申请,都能及时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 3、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安置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凡签订劳动合同(或从业协议)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社保费用,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个人缴纳部分仍由个人承担。同时,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4050'’人员给予相应期限的岗位补贴。
4、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中孵化成正规企业的,应主动搬出创业园,自主创业。
在孵化期内主动搬出创业园,并正规注册的企业,市将根据搬迁企业搬迁费用的大小,由市财政予以一次性5000—8000元的搬迁补贴;对第一年企业缴纳的地方税,以及国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市、区财政体制,由市、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奖给企业,第二年减半奖励。
孵化成正规企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如确有场地困难,允许暂时在园区租用,但原则上不超过1年,同时,水电费不再减免,房租按市场价格计算,不享受相关孵化成功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可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一次性补助。
三、百帮创业园的产权归属及资金管理
1、根据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合[零四]15号)精神,各区新建的百帮创业园区产权属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所有,属国有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百帮创业园产权进行抵押。各区政府应尽快完成百帮创业园的产权办理手续。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作为百帮创业园资产所有者,要确保创业园资产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各区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及再就业补助资金中,应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百帮创业园的管理。
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收取的房租等收入,首先应用于百帮创业园的日常维护,以及用于创业园的物业管理、人员、办公经费等支出,按规定免交、减半缴纳的房租、水电费以及免收的物管费、卫生费、治安费、环保费等由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先行垫付,同时,按季度将减免的费用报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各区实际减免费用数各补助一半。
四、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对创业园的管理职责和服务内容
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申请入园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审查,规范入园行为。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违反园区有关规章制度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要及时教育引导,情节严重的应清理出园。
2、负责建立园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基本情况台帐,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包括人员情况、资金投入、经营情况等,并按时统计上报。(具体见附件)
3、按时组织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进行年检。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宣传、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协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与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支持。
2、协助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向商业银行申请设立银行帐户,帮助申领小额担保贷款等。
3、制订园内的物业管理、原材料、产品进出、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加强园内的安全生产、水、电、通讯、卫生方面的管理,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安全、便利的创业环境。
4、促进园内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之间的联系,鼓励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与所吸纳的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事项,扶持、引导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逐步发展成为正规企业。
五、区劳动保障局对创业园的管理职责
1、加强对负责百帮创业园管理的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的领导。
2、负责指导、协调入园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帮助解决百帮就业服务中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或反映、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3、负责指导、督促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百帮创业园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百帮创业服务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
附件:非正规就业组织发展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