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7月1日起调整社保基数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6/5 10:22:45 科杰在线 pc354.com
4日,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告,从7月1日起,调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此次具体调整为:城区、夷陵区、当阳市、宜都市、枝江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应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5-90%;长阳、远安、秭归应达到75-85%;兴山、五峰应达到60-75%。在核定年度内,企业缴纳社保费的工资基数为本企业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人均月缴费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60%的,按60%申报;高于300%的,按300%予以核定。2009年度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仍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100%执行,参保人员可在幅度内自行选择。
另外,从2009年7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缴费费率作适当调整,2010年6月30日后各项保险费率恢复正常费率。
来源: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