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前天从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根据冀劳险字[2009]1号文件精神,自2009年5月1日起,唐山市社保局开始执行新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凡在唐山市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6月底前到就近银行预存一年期养老保险费:1、按2008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2063元)100%为基数缴费人员请预存养老保险费5071.2元(含档案管理费);2、按2008年省平工资(2063元)60%为基数缴费的人员请预存保险费3091.2元(含档案管理费)。需调整缴费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今年6月底前办理调档手续。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