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大一统 10月起珠海教师实施绩效工资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6/4 11:13:50 科杰在线 pc354.com
记者昨日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今年10月起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按总工资水平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师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工资办法实施后,教师统一工资待遇的局面将被改变。
学校成绩决定总量高低
《珠海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共同颁发。根据该办法,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规范后的绩效津贴、四大节日补贴、上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水平核定。其中,规范后的绩效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局、财政局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市直机关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对于办学业绩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学校,可在规定基础上适当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办学业绩差、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绩效考核差的学校,适当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另外,办法中还规定,在首次考核绩效工资总量时,对现有收入水平过高的学校,除资金来源不合法、巧立名目发放的津贴补贴按规定予以取消外,其余符合规定的项目原则上归并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并合理确定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但将严格控制增量。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额30%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为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为30%。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四个节日按市有关规定发放节日补贴。
奖励性绩效工资则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任务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它综合表现拉开差距。项目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各学校确定,定期或不定期发放。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绩效工资分配旨在起激励和向导作用,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对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核定总量外不得再发放任何补贴及奖金
据悉,绩效工资实施后,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改革性补贴外,现有的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全部纳入绩效工资,不再单独发放。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以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
另外,国家原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归并为绩效工资分配中的班主任津贴,标准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掌握,具体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退休人员工资不按照该办法施行。绩效工资实施后至国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义务教育学校的离退休人员仍按照原先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四大节日补贴及年终慰问金。
有教师认为,该办法实施,实际是降低了教师的收入,因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提高了,就等于学校“拿走”的钱多了,而且总量外没有其他的补贴了。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新办法只是将全校教师工资的30%拿出来按照工作量和个人实际贡献重新分配,实际收入是降低还是提高,由教师的教学表现和工作成绩决定的,并不一定会降低个人收入,在学校整体教学表现提升的时候,还会相应增加。
来源:珠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