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工资平等协商基本程序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5/15 11:15:03 科杰在线 pc354.com
目前,长沙正在向各类企业推广工资协商制。如何协商,不少人还存在疑问。记者12日从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长沙已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平等协商制建设的有关程序。
劳动保障部门规定,企业方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举,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协商双方代表人数,按照对等原则确定,不能少于3人。协商代表确定后,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可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集体协商双方可就以下10大内容或其中的某一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险;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20天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长沙市劳动保障局提出,今年全市要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确定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企业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经济状况,以及工资增长指导线、本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自主确定工资水平,调整工资增长幅度。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或变更,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后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才能作为税前扣除依据;为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处理好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关系,工会要主动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协调平行企业的实际状况和职工的利益诉求,把握好工资协商的标准和尺度。
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在同一区域或行业的企业,特别是非公中小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或行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抓紧建立和完善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商机制。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