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社保局专门出台四项措施帮扶困难人员就业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5/19 21:27:33 科杰在线 pc354.com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乌鲁木齐市维稳工作组深入各社区开展基层维稳工作以来,困难人员就业一直是社区居民反映的焦点问题。为解决这些人员的就业问题,乌市社保局出台四项措施为他们提供就业帮扶。
据了解,乌市社保局及时联系相关社区的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未就业人员的年龄结构、基本技能、就业愿望、文化层次、培训意向等基本情况,为失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从四个方面为该部分人员提供就业帮扶。
一是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鼓励其参加创业培训,按暂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本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小额担保贷款创业经营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二是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专项能力培训,给予一定额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愿意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员由各区县总负责,街道、社区具体承担动员、组织工作,送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其培训补贴资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给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实际培训人数给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是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给予3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补贴。
四是对通过灵活就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等实现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50%给予补贴。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