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义务教育教师今年起实施绩效工资
劳动就业 加入时间:2010/5/12 12:00:18 科杰在线 pc354.com
近日,由临沂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的《临沂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根据该办法,今年起,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将实施绩效工资,教师绩效工资将由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构成。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外再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
该《办法》明确指出,绩效工资总量暂时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区级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项目,由县区级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统一标准。其中,岗位津贴将根据岗位等级适当拉开差距,地方补贴不分岗位等级按相同标准发放。按照实施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按学期或学年发放,但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发放时间必须统一。
该《办法》要求,绩效考核结果将成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义务教育学校依据绩效考核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式、项目和标准。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该《办法》强调,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以任何名义自行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原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原来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将归并,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不再分设。原来执行的班主任津贴,将按规定的标准一并核入绩效工资总量。
来源: 临沂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