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5万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城乡劳动力充分、平等就业。2008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5万人;引导和帮助2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8万人。
贯彻落实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帮扶政策,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农村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达到5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全覆盖
全省将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年内全省实现全覆盖,将新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0万人以上,使得参保总人数超过300万人。同时启动实施两年一次的城镇参保居民健康体检。
浙江省从去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点,当年全省41个试点统筹地区和已具备条件的市(县)启动试点,其中,杭州、绍兴、湖州被列为国家试点城市。其他统筹地区今年上半年出台政策,7月1日前全面运行,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全覆盖。
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省政府指出,大力推进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力争2008年全省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调整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同时,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制止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建共享、双赢互利。
来源: 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