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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万元手机四处炫耀 手机被抢再被敲砸

安全公告 时间:2010-06-03 作者/发布人:pc354 点击:1078
小学生小帆(化名)使用一万余元的手机,被两男子抢走,还被敲诈3000元。日前,两男子被海淀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刑3年和4年。案件材料显示,小帆家庭条件优越,其父给他买了一款1万多元的高档手机。拿到手机后,小帆不时在同学面前炫耀。

  社会少年李某和王某得知后,在小帆回家的路上,将其拦下,用暴力威胁将手机搜走。事后,小帆担心被报复,用500元压岁钱,雇了一个17岁的少年保镖来保护自己。

  几天后,李某二人对小帆表示,“想要回手机拿3000元,算是保护费”,如果不交钱,就用烟头烫小帆。第二天,小帆从家里偷出3000元,交给了李某和王某。小帆父母得知情况后报警,李某和王某被警方控制。

  提醒:法官建议学生不要露富

  “小帆被抢”案件主审法官表示,该案是因为学生露富引起。目前,在校园周边这样类似的案件屡屡发生,需要家长教育孩子财不可外露。

  海淀法院建议,家长和老师要提醒孩子放学、外出结伴而行,不单独行动,平时熟记上下学途中的报警点、门岗和保安的位置,以便及时求助。同时提醒孩子财不可外露,太招摇容易成为别人的勒索目标。作为家长,不纵容孩子乱花钱买奢侈品。学校如果发现学生使用奢侈物品,也应当及时和家长联系沟通。

  调查:不少学生使用高档手机

  昨天,据记者了解,使用三四千元手机的学生不少。一名学校老师则表示对学生使用高档物品不宜管理。北京某中学学生称,iphone还没正式上市时,就有不少学生使用从韩国或香港来的货,在中学生中,使用三四千元的手机并不少见,小学生中使用特别高档的手机的并不多。

  该校一名老师称,学生使用手机对日常上课有影响,但老师不能没收手机,只能原则上要求学生不在上课时发短信。该老师还说,学生很会跟潮流,使用高档Mp4和掌上游戏机的学生也不少,学校如果采取制止手段,家长很容易就会投诉老师。

  小学生家长郭女士表示,如果是手机用于与父母联系是可以的,毕竟现在有些学校没有设公共电话,但对于其他高消费品则不宜提倡,会刺激孩子对物质的占有欲以及攀比心。

  小学生家长张先生称,孩子还是要穷养,不能从小养成奢侈的毛病。从俭如奢易,从奢入俭难。而且学习要精心,手机之类东西徒增干扰,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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