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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猥亵少女案死者家属抗诉未获检方支持

热点关注 时间:2012-05-31 作者/发布人:科杰在线 点击:810
  昨日,记者从小米(化名)的父亲梁显彬处获悉,针对梁家提出的抗诉申请,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出具书面回复称不支持其抗诉申请。律师分析称,如果检察院不支持抗诉那刑事部分的正常法律程序已经走完,接下来就要看受害人家属是否将进行申诉了。
  
  5月25日,东莞市虐杀少女案一审结果揭晓,因犯故意杀人罪、猥亵妇女罪,被告人敖翔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害人父亲梁显彬表示不能接受一审判决结果将申请抗诉。
  
  判决当天,梁家人委托代理律师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昨日,梁显彬告诉记者,他下午接到了东莞检察院的电话,让他去检察院。在检察院给他出示的书面回复里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经审查本院认为一审判决不属于适用刑法明显不当量刑畸轻情形,确定不予抗诉。梁显彬说,目前他们还不清楚该怎么办。
  
  湖南省金州律师事务所甘元春律师认为,如果检察院不支持抗诉,那刑事部分的正常法律程序已经走完,刑事部分的判决很难再有改变。
  
  [案情回顾]
  
  判决曾引发“枉法轻判”质疑
  
  2011年11月21日,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小米(化名)在上厕所时,因反抗同校大四男生敖翔对其实施猥亵而被杀害。5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敖翔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最终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还称,“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
  
  受害者家属对于判决不满意。由于宣判时并无受害者家属在场,以及被告究竟是否主动自首等存在争议,小米的父亲在宣判当日即提出抗诉申请。
  
  本案也引发了网友对法院究竟是枉法轻判还是依法留情的质疑。
  
  新闻回顾:女大学生厕所遇害案嫌犯被判死缓
  
  2011年11月21日,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梁荣彩在教学楼洗手间遭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亵杀害。5月24日,东莞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报道,敖翔曾先后七次在校内猥亵女生。
  
  东莞猥亵虐杀少女凶犯获死缓遭质疑
  
  东莞大二女生在教学楼厕所被同校大四男生猥亵,在反抗逃脱之中遭对方杀害,东莞市中院日前判处被告人敖翔死缓引起网上质疑。其中,据死者父亲称,宣判时没有通知被害人家属到场,判完才拿到判决书。另外法院回应敖翔杀人手段残忍时称,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导致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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